为保护人民大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全局继续安稳,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大众热心参与冲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举动,全面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不合法、弹药、爆破物品、、弩等物品,依法严厉冲击违背、弹药、爆破物品、、弩办理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力保护社会治安全局安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办理处分法》和《民用爆破物品安全办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陇西县公安局特发此布告:
一、禁止不合法制作、生意、运送、邮递、贮存、弹药、爆破物品、弩;禁止不合法持有、私藏、弹药;禁止不合法运用、私藏爆破物品;禁止偷盗、争夺、掠夺、私运、弹药、爆破物品、弩;禁止不合法带着、弹药、爆破物品、弩进入公共场所或许公共交通工具;禁止运用互联网等途径违法违规制作、仿制、发布、传达含有、弹药、爆破物品、弩的信息;禁止制作、出售。
二、凡违背上述规则的,有必要立马中止违法犯罪行为并投案自首,将不合法、弹药、爆破物品、、弩上交当地公安机关(辖区派出所)。
三、凡在本布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30日前投案自首或许自动交出上述不合法物品,构成犯罪的,能够依法从轻、减轻处分或许革除处分;构成违背治安办理行为的,依法减轻处分或许不予处分。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不合法物品的,依法从严惩办。
四、本布告所称包含:军用枪、猎枪、射击运动枪、麻醉打针枪、、彩弹枪、火药枪等各类制式、非制式及零部件;弹药包含:以上各类运用的制式、非制式弹丸;弩是指以机械外力助推箭的发射设备。爆破物品包含:炸药、雷管、导火线、导爆索、震源弹、黑火药、烟火药、手榴弹、地雷等各类爆破物品以及列入易制爆风险化学品名录,可用来制作爆破物品的风险化学品。
五、为严厉冲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实在保护人民大众生命财产安全,即日起陇西县公安局对大众检举揭露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头绪,按下列规范给予告发人(单位)一次性奖赏(以人民币核算)。
告发人能够再一次进行挑选实名或匿名方法告发,但鼓舞实名告发,实名告发需供给告发人名字,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法等信息,公安机关将对告发人信息予以保密。